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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贷款对象
具有古浪县户籍,家庭经济困难,在就读中学做过预申请,参加2017年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、高等专科学校(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)录取的学生(含预科生)。
二、日程安排
日期 | 办理学校和班级 |
8月21日 | 一中高三 (17-23)班 |
8月22日 | 三中高三 (15-19)班 |
8月23日 | 一中高三 (1-7)班,三中高三(2-4)班 |
8月24日 | 一中高三(8-16)班 |
8月25日 | 三中高三 (5-10)班 |
8月28日 | 三中高三 (1、11-14)班,二中高三(1-3、10-11)班 |
8月29日 | 二中高三(4-9),五中高三 (1-7)班 |
8月30日 | 五中高三(8-14)班,大靖职教中心 |
8月31日 | 古浪职教中心 |
三、贷款政策
详见教育局大楼入口通道东侧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栏》。
四、申贷程序
1.贷款申请
(1)个人注册: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,注册个人信息,妥善保存账户名和登录密码。
(2)在线申请: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,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。
2.资料提交
(1)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并打印的《申请表》一份(由贷款学生本人提前打印),不加盖公章。
(2)学生和家长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(临时身份证无效)。
(3)户口簿原件(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再同一户口簿上,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)。
(4)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
(5)缴费依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(部分高校缴费依据一并印制在入学通知书上的,只提供通知书即可)。
3.签订合同
(1)签订合同时,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到场,经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后当场签字。严禁由其他人代替签订合同,一经发现,取消贷款资格。
(2)签订合同后,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》,盖章确认后由借款学生连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。
4.回执确认
开校报到后,借款学生持借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(或相关部门),提请学校及时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。回执录入截止日期为10月10日,过期将视同学生自动放弃本年度贷款申请。
5.贷款审批和发放
贷款申请经省资助中心和省开发银行审核通过后,省开发银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,再从个人支付宝账户归集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银行账户,同时通过短信、邮件通知借款学生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项严肃的工作,学生必须准确填写各项信息,并对其真实性负责,从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的《申请表》不得再做任何修改,须直接打印。
2.贷款学生来时必须携带预申请资料。
3.借款学生要妥善保存受理证明下方的“支付宝和学生在线系统登陆账号密码条”,并按要求及时修改、保存密码。(特别重要)
4.借款学生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有关信息,特别是要做好联系电话的更新。系统会自动记录贷款学生登录维护系统情况,对于登录次数少于两次的,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受到影响。
5.古浪县被列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电子化合同试点县,因我县贷款学生人数众多,资助中心日工作量非常大,为保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能够在有限工作时间内完成,请贷款学生或家长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前来办理,不要无故提前或推迟。
6.请关注古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“古浪学生资助”,及时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及申办、还款事项。
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:https://sls.cdb.com.cn
古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二○一七年八月十五日